贵州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近日二审尘埃落定,涉事民警因严重失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这起案件源于2019年2月,贵州某派出所民警谢某在处理一起抢劫案时,明明已锁定嫌疑人王某,却未能及时采取行动,导致王某逃脱并继续作恶。
据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,谢某在办理陈某某被抢劫案时,通过DNA比对和受害人辨认,明确了犯罪嫌疑人为王某。然而,令人遗憾的是,谢某并未对此案进行进一步侦查,也未对王某采取上网追逃等必要措施,致使王某逍遥法外。
王某逃脱后,非但没有收敛,反而变本加厉,在2020年至2021年间先后犯下强奸罪、杀人罪等严重罪行,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执行死刑。而这一切的根源,竟可追溯到谢某当初的玩忽职守。
一审法院认为,谢某作为人民警察,对违法犯罪活动负有侦查职责,其在有明确线索指向王某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,未能正确履职,导致案件被长时间搁置,王某得以继续犯罪,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。因此,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谢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,但六盘水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。二审法院认为,谢某的不正确履职行为与王某后续再犯罪存在关联性,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的职责要求,造成了严重后果,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规定。
此案再次敲响了警钟,提醒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,对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和严厉打击态势,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